请选择您要报名班级所在的地市
  • 安徽省
  • 省直
  • 合肥
  • 芜湖
  • 蚌埠
  • 淮南
  • 马鞍山
  • 淮北
  • 铜陵
  • 安庆
  • 黄山
  • 滁州
  • 阜阳
  • 宿州
  • 六安
  • 亳州
  • 池州
  • 宣城

*请严格按照单位所在地选择地市报名,否则影响职称评审

×
账号登录 短信登录


×

你的资料不合格请尽快完善资料并绑定手机号码、设置单位所在地区等,是否现在设置?

绑定手机号码后可通过手机找回密码

面包屑导航 首页 > 行业资讯 >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六类严重违纪作弊终身禁考
搜索

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六类严重违纪作弊终身禁考

2018-09-18 17:30:28  来源:职业资格考试


司法部日前公布《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》,该办法规定,实施组织作弊、非法获取试题、替考等严重作弊行为的,其当年考试成绩无效,终身不得再次报考。

处理办法规定,不具备考试报名条件的人员通过隐瞒个人信息、虚假承诺等方式取得报名资格的报名无效;通过提供伪造、变造的学历学位证书及证明书、法律工作经历、身份及户籍信息等骗取报名或者通过贿赂、胁迫等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报名资格的,2年内不得再报考。

应试人员在考试开始后,被查出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,抄袭、查看、偷听违规带进考场与考试内容有关的文字、视听资料,以讨论、打手势等方式传递答题信息,抄袭他人答案或者同意、协助他人抄袭答案,其当年考试成绩无效、2年内不得再报考。

对于实施严重作弊行为的应试人员,处理办法明确,其当年考试成绩无效、终身不得再次报考。这些行为包括:用伪造、变造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、户口簿、准考证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参加考试;非法侵入计算机化考试系统或者非法获取、删除、修改、增加考试信息系统数据;组织作弊,或者为他人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、程序或者其他帮助行为;非法获取考试试题、答案或者向他人非法出售、提供考试试题、答案;代替他人考试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。

安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微信扫一扫,关注公众号 获取继续教育行业最新资讯
冠成教育APP 安卓下载 下载冠成教育APP 随时随地无忧学习
热门培训
< >